2014年开展《营销师》资格认证培训鉴定工作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9日17:47:14 点击次数:1176 打印此页 关闭
分享到:

各企事业单位:

随着商业竞争的加剧,有关市场和销售类的职位分工越来越专业和明细。分工的细致和责任的加大,促使不同的行业,不同的职位,都需要相同的专业背景——全面精湛的市场营销知识。为满足社会对该职业向纵深发展的需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6年重新颁布了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设立了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以利于广大从事营销事业人员的职业生涯发展。

营销师职业资格认证将帮助经营管理人员建立系统的营销战略思维模式和视野,不再完全依赖个人经验进行经营决策,从而减少行业或企业的失败。职业资格认证是国际通用的人才标准,是对在职人才专业能力的评估和认可,同时也体现企业人力资源的竞争能力。

中企睿联信息技术研究院邀请国内权威专家、教授执教,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对考试重点难点的准确把握、有效直击考试命题精髓,准确的让学员掌握考试的核心,针对营销师考试的知识结构和命题要点,精心设计教学课程,全面锁定可考点、删除非考点,帮助考生全面把握最具价值的考点。全面跟进权威信息来源,把握最新动态,第一时间反馈学员,丰富的专业理念,准确的内部资料,独到的办学经验,采用独特的授课模式,以顺利通过考试!请各企(事)业单位抓住机会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对象

企业战略发展和规划管理人员,经营部管理人员,分子公司总经理,供销部管理人员,市场宣传管理人员,公共关系人员,销售人员,以及对营销管理有兴趣的人士。或有志于从事产品(服务)策划、设计开发、市场营销、销售管理、服务等与营销相关工作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鉴定方式

1、理论知识考试:(题卡做答)理论知识+职业道德

 2、专业能力考核:专业技能(试卷做答):案例分析题、案例选择题等

 3、综合评审:论文答辩

    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三、营销师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持营销师证书+3年以上本职业工作经验

 2、相关专业的研究生+3年本职业工作经验

 3、相关专业本科学历+4年本职业工作经验

 4、相关专业大专学历+5年本职业工作经验

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持有助理营销师证书+3年以上工作经验

 2、本科学历+2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 

 3、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四、培训鉴定时间及地点

                                    2014年8月20日 — 8月24日  北 京 

                                    注:具体培训地点于开班前一周通知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营销师(一级)5900元/人;营销师(二级)4600元/ 人。(含初审费、报名费、 培训费、鉴定费、考试费、资料费等费用),培训期间,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全国通用。其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报名办法及资料

1、各会场以前截止结束前10天首先提交本人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两寸免冠蓝底证件照四张(1张需要扫描版),请参考人员提前10天将上述资料上报招生工作站以备审核及报考费1000元汇到指定账户,剩余款项可现场支付。

2、确定参考学员需提交论文一份;工作总结一份,个人纸质资料带到会场。

    3、资料审核合格者将于培训前一周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 食宿及日程安排等相关事项。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10-56155351      

上一条:2014年第六期:《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深圳鉴定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2014年第五期:《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西安鉴定培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