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处理工》国家职业资格---浙江*杭州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0日15:24:08 点击次数:1265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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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环境问题目前已成为我国最大的民生问题,如何从制度和立法层面减少公众的环境恐惧感和对政府的不信任感,平衡公众诉求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探索现代社会发展路径,已成为我国发展中的重要命题。环保专家指出,必须用改革的办法,从制度入手,将环境治理纳入全面、完善、长效的机制体系和思维模式里。
为加强对《环保法》的宣传教育、推动企业依法建立环保责任制、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操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3号)的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中对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而确定了职业证书制度的法律地位。同时为提高水处理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及职业素质,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为目的,北京东方首选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特举办“《水处理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需参加理论和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即将从事或已经从事水处理工作的人员;
2、第三方污染治理企业及各园区负责环保的相关专业人员;
3、各省、市、县污水处理厂(站)、涉重企业及其它水环境重点监控企业,城镇污水处 理环保从业人员、研发人员与高级管理人员;正在申报国家污水治理设施运营许可的(污、废水)环保公司。
4、石油化工、钢铁有色、电力冶金、农药、化肥、纺织印染、食品医药、造纸制革、金属酸洗、煤矿等工业企业环保及水处理部门的技术管理人员;
5、供暖、电厂、医院、研究院所、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的设计研究人员。
二、核心课程:
1、工业水处理技术;
2、污水处理与回收再利用技术;
3、膜技术及其工程应用;
4、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运行;
5、水处理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解析。
三、申报条件: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相关工作满15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相关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有本职业(专业)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国家专利等奖项。
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相关工作满19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3、具有相关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4、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有本职业(专业)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国家专利等奖项。                                                                 
四、培训及考试时间: 2016年1月14日 — 1月17日     浙江*杭州
  注:1、报名截止时间12月31日,每期班限定50人:具体培训地点于开班前一周通知;
        2、更多资讯请登录:http://www.rljy.org.cn/查询。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水处理工(二级/技师)4800元/人;水处理工(一级/技师)6800元/ 人。(含初审费、报名费、 培训费、鉴定费、考试费、资料费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证书颁发:
      培训班采取面授方式进行,培训后经考核鉴定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一级技师、二级技师证书,该证书是从业人员从事相应职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也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输出劳务法律公正的有效证件(该证书全国通用,长期有效,无需年审),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查询网址:www.osta.org.cn)。
七、报名办法及资料:
1、首先提交本人电子版身份证、学历证书各一份,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两寸免冠蓝底证件照四张(1张需要扫描版)。请参考人员尽快将上述资料上报招生工作站以备审核,审核通过后预交报考费2000元汇到指定账户,剩余款项可现场支付。
2、确定参考学员需提交个人纸质资料:(论文一份、审批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工作证明原件、两寸蓝底证件照四张)带到会场。
3、资料审核合格学员将于培训前一周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乘车路线及日程安排等相关事项。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10-53568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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