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六期《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 广州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0日15:37:10 点击次数:1043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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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设计师是伴随现代生活而产生的职业比传统职业对一个人的综合素质的要求更高,他是集多种才能于一身,同时要求具有敏锐洞察力和超强想象力及创造力的职业。设计领域是不断变化和进步的。日新月异的技术推动设计师们不断创新。优秀的设计师是可以优化产品流程,增强产品的易用性,提高使用者的工作效率,科学的组织生产。
为了满足社会对设计师职业纵深发展的需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各类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以利于广大从事设计事业人员的职业发展。
设计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是对在职人才专业能力的评估和认可,同时也体现企业人力资源的竞争能力。为此,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训基地与北京中企睿联信息技术研究院特举办“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授课形式,让设计师在短时间内,高效、科学、体系的学习到独特完善的设计服务系统,迅速掌握实际项目操作方法,以及最前沿的设计理念。

一、设计师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 连续从事相关工作满15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相关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相关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 连续从事相关工作满19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3、具有相关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4、具有相关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二、培训鉴定时间及地点

2016年12月23日—12月25日      广州

2017年1月13日---1月17日         北京


(注:报名截止时间12月20日,具体培训地点于开班前一周通知)

三、鉴定方式
1、理论知识考试:(题卡做答)理论知识+职业道德
2、专业能力考核:专业技能(试卷做答):案例分析题、案例选择题等
3、综合评审:论文答辩 
四、证书颁发及查询
培训后经考试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施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并载入个人档案,终身有效并可网上查询,
全国通用;其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级、岗位续聘、职称评定、积分落户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报名办法
1、首先提交本人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扫描件、 小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1张需要扫描版),请参考人员尽快将上述资料上报招生工作站报及考费1000元汇到指定账户以备审核 ,剩余款项可现场支付。
2、确定参考学员需在报到时提交个人纸质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最高学历复印件、工作证明原件、小二寸蓝底证件照四张及论文一份)

3、资料审核合格学员于培训前一周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乘车路线及日程安排等相关事项。


六、联系方式:
招生一部: 010-52896500  潘老师    邮  箱: bjsslh@163.com 传  真:010-5270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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