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攀)记者今日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联合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了《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机制,为职业技能培训助力。 《办法》要求,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进行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并且符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力资源市场需要,有利于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要帮助参训人员真正学以致用,办学能力是关键。
《办法》明确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标准和审批程序,提出建立健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制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细则》,每年组织开展办学质量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优质的师资是培训效果的重要保障。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办法》提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所开设的培训项目及规模,配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人员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办法》还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消防、建筑、卫生、防疫、环保等提出要求,要求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出台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标准要求更高,对办学质量的评估更全面,能更好地为技能人才培养提供质量保障。下一步还将继续促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努力培养更多急需紧缺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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