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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2017年食品安全监管抽查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各单位、机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立,专业人员设立是食品安全抽查工作的重要环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7〕28号),第一项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建设中强调,加强食品安全法治教育,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去年1月人社部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有关规定,发出《行业组织有序承接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提出希望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推动行业组织有序承接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
一、培训对象:
1.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建立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之人士。
2.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流通企业负责人及职业经理、品控经理、培训经理、质检员、食品工程师、质量监督、化 验员、食品研发人员。
3.医院、学校、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及教学人员,餐饮行业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人士。
二、培训目的:
1.为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培养更多合格的工作人员。
2.深刻理解食品安全的意义及食品安全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及规范制度。
3.掌握HACCP食品安全管理控制体系。
4.掌握食品检验检测理论、方法与技术。
5.掌握食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理论与方法。
三、申报条件:1.从事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五年以上,经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2.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经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3.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二年以上,经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4.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一年以上,经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5.在职人员业绩突出、在读学员成绩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申报等级的条件。
四、时间地点:
2017年12月27日-- 12月30日 广东 广州
(注:报名截止时间12月25日,具体培训地点于开班前一周通知。)
五、收费标准:
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4800元/每人(此费用包含:报名费、教材费、资料费、培训费、考试费、鉴定费及证书费用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证书颁发:
培训班采取面授方式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者颁发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行业资格证书,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全国通用、全国联网查询、无须年检。
七、报名办法及资料:
1.提交本人电子版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小二寸蓝底证件照。资料初审后将报考
费1000元汇到指定账户 ,剩余款项可现场支付。
2.参考学员需在报到时按要求提交本人纸质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 明(原件)、本人小二寸蓝底证件照(两张)。
注:可协助学员报考:1、公共营养师 2、健康管理师
八、联系方式 :
010-56125515 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