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0日15:46:51 点击次数:1476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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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自2014年以来,针对原有职业资格设置缺乏法律法规依据、过多过滥等问题,国务院分七批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占总数的70%以上,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就业。并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通过取消、合并等再减少一批职业资格,将剩余职业资格列入目录。今后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

  国发〔2017〕28号文件关于“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定于每年5月和11月进行“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经考试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的“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作为优秀高技能人才证明,可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栏目在线查询。


  一、培训对象:

  (1)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裁、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裁。

  (2)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

  (3)资深人力资源管理师及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 、报考条件: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

  1.连续从事相关工作满15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相关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

  1.连续从事相关工作满19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3.具有相关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4.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 培训时间、地点:

  2018年5月18-20日 湖北* 武汉

  (报名截止时间 3月23号,具体考场地点以准考证地点确定,一周内通知,)


  四、收费标准:

  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9800元/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8800元/人(含报名费、资料费、鉴定费、专家费、场地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申报所需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及其它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个人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报名申请表及学历证书扫描件一份;2寸彩色照片六张(蓝底);5000字论文一份。

  2.学员必须在2018年 3月 23日前将所需报名材料上报至招生办公室;培训费汇入指定帐户(详见报名表),否则,本期不予办理申报、鉴定和认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网 址:www.rljy.org.cn

  电 话:010-56125515                 手 机: 15311674021 



         附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鉴定申请表



  主办单位:北京中企睿联信息技术研究院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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