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期《环境保护税法改革与排放量核算计税应用》高级研修班--- 北京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0日15:48:17 点击次数:1093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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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物排放工作,并提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它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开征的目的在于减少污染物排放,除了谁污染谁缴税,如何鼓励节能减排也是税制设计的重要考量。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法的总体思路是由“费”改“税”,即按照“税负平移”原则,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为推进我国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工作,北京中企睿联信息技术研究院根据国家科技社团有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水平鉴定和培训的要求,确保税务部门、排污企业及第三方服务机构,能更好的掌握相关征收政策、申报流程及计算方法,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同时也提高基层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财税管理人员及环境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以适应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一、课程安排

1.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条例的法律依据及重点条款

2.税务新政下的环保企业税务风险与责任

3.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征收标准与排污费的关系

4.涉及环保税核定征收办法的文件规定、具体申报方法

5.环保税的四种计算方法及计算实例(结合仪器、监测报告等)

6.环保税的征管模式、申报表讲解及网报系统操作讲解

二、参会对象

  各地环保部门、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污染源企事业单位、固废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及环保运维等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事务所、税务所、律师所、财税咨询公司等长期从事环境保护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8年5月11日-- 5月13日   北京

     (注:报名截止时间5月8日,具体培训地点于开班前一周通知。)

四、参会费用

   3800元/人(含报名费、授课费、资料费、考试费、证书费),参加统一笔试,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由全国职业技能考试鉴定中心颁发《环境保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该证书可作为环保税法实务操作技术人员能力考核证明,可作为岗位聘任、专业定级和参与继续教育的水平依据。

五、报名方法

1、首先提交本人电子版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小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请参考人员尽快将上述资料上报招生工作站及报名费1000元汇到指定账户以备审核 ,剩余款项可现场支付。

 2、参考学员需在报到时按以上要求提交个人纸质资料。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联系人

       吴老师    1531167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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