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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将其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1000亿元,2019年至2021年开展补贴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地应利用“12333”电话咨询服务平台做好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通时间
9月10日前,业务部门完成答复口径准备和咨询员培训;9月底前,各地人社部门“12333”全部开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政策咨询服务。请各地按此时间段要求,积极做好开通“12333”相关政策咨询服务的准备工作。
二、规范答复口径
请各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政策措施,制定清晰准确、统一规范、通俗易懂的咨询答复口径。同时,建立业务部门与“12333”电话咨询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业务部门应及时对新问题进行整理并给予回应。
三、加强政策培训
业务部门负责做好对“12333”咨询员的政策培训工作,帮助咨询员熟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答复口径,加强政策答复口径与原有职业培训政策的衔接。
四、有关要求
(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既是推动行动实施的有效手段,也是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实践。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我部将在行动相关宣传品上提示可拨打“12333”热线,利用“12333”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咨询服务。
(二)省级人社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给予咨询人员和经费保障,增强服务能力,确保各级人社部门“12333”及时开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咨询服务。
(三)各地要创新方式方法,有效提高相关政策公众知晓度,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