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期:《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9日16:58:53 点击次数:1171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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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随着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及采购管理技术提高,国内企业逐步认识和理解到采购在生产和销售中的重要价值。为提高行业系统相关人员政府采购及企业采购的管理水平,掌握国内外先进的采购管理技术,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对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等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执业考核,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的进程的相关精神,北京中企睿联信息技术研究院联合北京市朝阳区英智职业学校定于2014年在行业系统开展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将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的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流通企业政府采购、部队、医院、学校、商业、物资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的采购总监、采购经理人/主管、采购部、供应部人员、品质部门经理、供货商辅导师、计划物料部经理、财务经理等。

二、核心课程:

市场研究、采购战略制定、采购计划审核、采购流程规划、采购洽商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物流管理、采购组织管理、供应商关系管理、供应商绩效评估、供应链管理等课程。

三、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采购师

1.从事相关工作8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相关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二)高级采购师

1.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

2.具有相关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3.具有相关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4.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注:业绩突出者单位出具证明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培训及考试时间:

                2014年4月16 日 —  4月20日   北京  (报名截止时间 04月10日)

                    2014年 5月21 日 —  5月25日   杭 州   (报名截止时间 05月10日)

      注:具体培训地点于开班前一周通知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采购师(一级)6000元/人;采购师(二级)4800元/ 人。(含初审费、报名费、 培训费、鉴定费、考试费、资料费等费用),培训期间,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证书颁发:

  培训班采取面授方式进行,培训后经考核鉴定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查询网址:www.osta.org.cn)。

 七、报名办法:

1、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各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两寸免冠证件照四张(彩照1张需要扫描版),请参考人员尽快将上述资料及相关费用上报招生工作站。

2、参考人员可通过网络形式将所需资料,照片的电子版回复到指定邮箱。

    3、合格者将于报考结束发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 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联系电话:010-52896500               

       手    机:13366865360 

       联 系 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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